Wednesday, May 27, 2009

要忘记一个人不可能在短短的一两个月里忘记的~更何况是曾经爱过的人
而要忘了一个人最快的方法就是开始新的生活咯~而认识不曾交集过的人
有着不一样的人在身膀自然就会的忘了改忘的人~没交集的人与爱过的人
但这并不代表着新的生活或者新的人一定适合你~试着改变不曾交集的人
也并不代表新的人能完完全全的代替那要忘的人~却永远不会是一样的人

有人曾说,这不是在找着代替品吗?
或许是吧,但是如果是心甘情愿的,
又能怪得了谁?

说了千千万万的不可能,不可以,又如何?
一旦喜欢上了,爱上了,就什么也不是了~
最后得到的如果不是你想要的,
那就再次放开手,放开心胸,放开眼界,
走回该走的路吧~

4 comments:

Sky said...

哈哈哈哈
你已经走上了我这条不归路了
放心吧,天空里多姿多彩
包你不想退后的

jane said...

你加油啦~
“忘”

imwinnie said...

有没有听过:你最爱的人不一定是和你度过一生的人; 下一个会更好。。。 可能遇到的不是你的最爱可是却是对你最好的人!

jane said...

最爱的不一定是和你度过一生的。。。
遇到不是你最爱的却是对你最好的。。。
好可悲哦~
为什么就没有最爱的和对你最好的呢?